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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玮版主请进——
2023-06-17

我知道我的这一请求太大太麻烦 我想只有张版主能够帮我 因此特别地点名让张版主进来 张版主以前曾经帮过我 我看得出张版主是一个有热心并且有耐心的人 我再次恳请张版主出手帮忙 感激不尽

缘由——

我在小说《谁的大学 谁的北京》中用了许多具体的地名与人名 我怕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 甚示有可能是法律纠纷 因此想做比较大的修改

具体的修改办法——

1.开篇的序言改为以下内容

本小说看点——

学院路的天桥上,清丽脱俗的吕梦雪让蓝若水一见钟情……

不经意间在一次课上,蓝若水再次遇见了吕梦雪,原来他们是同一个学校的,吕梦雪是蓝若水的学姐……

“我走了,你的背影很美……”蓝若水第一次给吕梦雪发的短信,让吕梦雪大哭了一场,吕梦雪其实正在追一个又高又帅的男孩,误以为是那个男孩要和她说分手……

吕梦雪虽然一直牵挂着那个又高又帅的男孩,但她并没有拒绝蓝若水的追求;而蓝若水则希望以自己的真爱去感化吕梦雪,让吕梦雪回心转意……

第一次去旅馆开房,蓝若水发现吕梦雪的背包里藏有两把雪亮吓人的水果刀;深夜时分,蓝若水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睁眼一看,吕梦雪正坐在床头霍霍地磨刀……

吕梦雪实际上得了抑郁症,那个又高又帅的男孩让她中毒太深。蓝若水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深爱着的吕梦雪却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另一方面,他不想看着吕梦雪一直这样地抑郁下去……

2.删掉原文的三个章节 :(一)学院路

(二)自习室

(三)一见钟情,一见钟“性”

3.第四章直至第十三章的内容分别改为以下第(一)至第(十)

(一)一见钟情

我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这回事——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地铁里、在天桥上、在咖啡馆中,一个眼神的汇聚,一个胳膊的碰蹭,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女忽然间迸发出爱的花火。我一直认为这样的情节只有在恶俗的偶像剧中、或者甜俗的流行小说里才会发生,直至有一天,我十九岁的那年夏天,行走在学院路的一座天桥上,穿梭于拥挤而陌生的人群,一眼就捕捉住了那个清丽脱俗的女孩——吕梦雪。

“小蓝回来了,今天有何收获?”侯占山是我的舍友。

“小蓝一定看上哪个姑娘了。”小觅也是我的舍友。

“你们说,真的有一见钟情吗?”我躺在床上,双眼直直地望着天花板。

“没有一见钟情,只有一见钟‘性’。一只公鸡在大街上碰见一只漂亮的母鸡,它会直接上去表达自己的冲动……”侯占山素有“性学大师”的称号,在性知识方面,远近几个宿舍的男生,没人敢挑战他的权威。

“那姑娘身材不错吧,你有没有问她要号?”小觅问。

“恩,不错,我在天桥上遇见的,一直跟着她,上了一辆公车,到西直门下车,她还要坐地铁,我见天快黑了,所以就回来了。”

“嗨——”小觅和侯占山同时叹气摇头。

“我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大街上一姑娘都把你弄得神魂颠倒,你你也太没定力了,中国的男人要都像你这样,那得更换多少朝代,写写史书的早不只二十四史,二十四史了。”小觅学的是古代历史专业,说话带着一点结巴。

第一次在天桥上遇见吕梦雪之后,我天天去我们相遇的那个地方,那是学院路上的一座天桥——学院路由北向南,无情地将十几所高校分割在两旁,正是横跨东西的天桥为两旁的高校穿针引线,解除了校与校之间的相思成灾。

每次我都会停靠在天桥的栏杆上,点上一根点八的中南海。我猜不出她到底是哪个学校的,往北望去,北医、北科离这最近;朝南,有北影、北邮;低头,脚下是来来往往的车流。

也许她根本就不是学生;也许她正坐在其中的一辆公交车上靠窗的一个位置,也许正出神地望向窗外;没准她会往天桥上看,她应该看得见我,因为天桥的栏杆上就只有我一个人;她认得出我吗?或许会,或许不会。

我注视着迎面开来的每一辆公交车,里面挤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我看不清每一个人的脸。吕梦雪没有坐在窗边,也许她原来是坐着的,给一位老大娘让坐了,站了起来以致我看不见她的脸。是的,她会给别人让坐,我看得出她是那样的人。

数不清有多少辆公交车从我眼前驰过,我只记得公交车上的乘客越来越少,越来越容易辨认,最后只剩下两排空荡荡的座位。空空的坐椅飞奔于城市的大街上,穿梭于高楼之间,仿佛一个失魂落魄的外乡客,正急于寻觅一处能够给予他些许温暖的停靠的地方。这种景象常常使我不由自主地沮丧与恐慌,使我渴望逃离这个城市,逃到一个像童年时待过的有山有水的地方。

吕梦雪占去了我所有发呆的时间,我一直觉得发呆也是一种幸福,吕梦雪出现以后,发呆变成了一种不幸。尽管如此,我也不愿将自己每天的行迹全部向小觅披露。不是怕他笑话我,而是我太了解他了,这种事对他来说那是上幼儿园才会发生的。

小觅的风流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小学三年级,那时候,尚未发育的小觅就已经把自己纯真的初夜献给了同班的一个小女孩。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在一个废弃的车库里面,车库的门还是半开着,小觅和同班的小女孩就在那扇门的后面,两人都光着下身,小觅问小女孩:“怎,怎,怎么弄?”小女孩回答说:“往上面杵呗。”

我也不想跟侯占山说。侯占山是一个纯粹的理论家,放个屁他都能引经据典,从生理学谈到社会学,从社会学谈到哲学,再从哲学谈到美学。放一屁怎么就跟美扯上关系了?侯占山就有这种本事,他会滔滔不绝地一直说下去,中间有一个习惯性的停顿的声音,类似学校领导在给学生发表又长又臭的演讲时通常会发出的那种声音。每一个顿音之后往往又对你耳膜发起新一轮的更猛烈地攻击,直到你跪下来向他求饶,求他别在说了为止。

就上面小觅小时候的那点事儿,他会先从弗洛依德的“儿童的性心理”谈起;然后转到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个顿音之后,他从马克斯韦伯转到尼采的“超人哲学”;再从尼采谈到康德的美学,说康德的美学是因为康德自己抑制不住对女性肉体的冲动而激发了他创造出一种能与这种冲动相抗衡的思想云云等等什么的省略号点点点。

别看侯占山谈起性和女人来,理论一套一套的,现实生活中,我估计除了他妈之外,他从来没有碰过女人的手。然而,侯占山的择偶标准却是高得吓人,足以让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女人望而却步,恨自己先天不足,后天又没有好好努力。他要求他的女朋友——

一要长得高。

二要皮肤黑。

三要学习好,尤其是英语要好。

四要会做饭。

为什么要长得高的?他说这是我妈的意思。皮肤黑呢?他说皮肤黑的健康。学习好怎么解释?他说学习好的女生都不懒,尤其是能把英语学好的那都得下不少真功夫。有几个女生会做饭,还不如找一厨子?他说这正是我最纳闷的事,好多女生都不会做饭。

也许我不该过分地隐藏心中的秘密,跟他们说说,其实也没什么。可是,我就是不想说,从小就这样,不知你是否也有此同感——有些时候,你把你的心事告诉周围的人,他们会抽疯似地想笑,为了掩饰心中的坏笑,他们又极力地装出很认真很虔诚的样子,为你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忠告之类,而其实你只是想让他们听听而已。当然,小觅和侯占山不至于没有这点教养。

后来,我后悔了,我本该跟他们说说,至少应该跟小觅说说。

(二)那人却在,兔子窝边住

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打死侯占山,我也不会相信吕梦雪是我们学校的;打死小觅,我也不会相信吕梦雪是跟小觅同一个班的;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也许打死你,你也不会相信,可这确实是真的。

用小觅的话说是,踏破铁鞋他妈的无觅处,得来全他妈的不费功夫。用辛弃疾的话说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兔子窝边住。是这么说吗?我的记忆力不是很好,当然,我也懒得记这些东西,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在整个学院路的所有高校里面,我们学校算是最小的一个。然而,在我没进这学校之前,光是凭录取通知书上的介绍,我一直认为我的大学建筑宏伟壮观,占地面积广大,在北京排个

前五位准是没问题。录取通知书上说——

“亲爱的新同学,你只要一跨进校门,在校园的主道上走上一百米,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宿舍楼、篮球场、足球场和排球场立刻让你一目了然……”

一读到这里,我的脑海立马呈现出我未来的大学那片广阔的天地,我想如此众多的建筑设施而又能让人一目了然,学校的布局应该是四合院似的方方正正,估计跟天安门广场差不多。再看通知书上的宣传照片,两栋高楼的前面环绕着一条小河,河的上边还有一座精致的红木桥,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让我满怀无限的憧憬。

新生报到那天,一个学法律的学姐领着我走在校园的主道上,走了大概一百米的时候,一排低矮的房子横在我们面前。

我问学姐:“没路了?”

学姐点头说:“恩,到头了”,一手指着那排低矮的房子,“这就是宿舍楼,刚才我们走过的那两栋楼,左边的一栋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和图书馆,右边的包括办公楼和食堂。”

我脑里嗡的一阵响,长这么大,还从没受过这么大的欺骗。不过,我倒没忘记通知书上的那条小河和几座红木桥。

我用手挠了挠我快要爆炸的头说:“不是还有一条小河和一座红木桥吗?”

学姐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哦,那在学校外面,校门马路对面有一条河,叫小月河,河上面有几座红木桥,那都属于元大都遗址公园,不是咱们学校的。”

听完学姐的话,我差点就晕倒在地,加上刚坐了一天的火车所留下的疲惫,我眼前一片漆黑,两腿发软。后面我听不清学姐跟我说了什么,大概是她问我考了多少分,我告诉她我的分数,她发出了一长串的叹息,说了一通同情和安慰我的话。

不知道是故意还是出于无心,学校在开学的第一天就狠狠地在新生的心灵上划下一道伤痕。如果说是为了考验新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那么我想大可不必,又不是军事院校,大家第一次见面,实在没有必要弄得这么惨酷。

开学初的几个月里,甚示更长的时间,许多新同学都艰难地承受着创伤的阴影,其中也有承受不住的,退学回去复读了。那时候,学校的心理咨询室经常爆满,老师也在课上不住地安慰我们——

历史老师通常会苦口婆心地说:“学校小是小,但是做学问最讲究八个字——大处着眼,小处立身。所谓大处着眼,就是说做学问要有广阔的文化视野,于古今中外的各种学说都应有所涉猎;所谓小处立身,就是说做学问的人应该远离喧嚣浮华,把自己困在像蚕茧一样小的环境中,那样才能化蛹成蝶,破茧而出,以求得真学问。北大清华是很大,可都太浮躁了,没几个有真学问的。”

教社交礼仪的老师则满脸堆笑地说:“咱们学校小有一个好处,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都认识,毕业后到社会上就能左右逢源。”

甚示学校请来演讲的名人也串通好了似地安慰我们,有一个名人开场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是我见到过的最小巧玲珑的大学”。做演讲的名人都很会拍马屁,我们学校“小”是真的,但谈不上“巧”,更谈不上“玲珑”。

从开学到第一次碰见吕梦雪已过了一个半的学期,在这麻雀窝一般小的学校,七八个月的时间里,我居然没遇上她一回,叫我怎么相信这是真的。

“这就是缘分,缘分到了你们自然相遇……”又来了,侯占山的脑子里尽这些老掉牙的想法,没一点新鲜的玩意儿。

还是小觅的话我爱听,小觅说:“你们,你们之间要是没有感觉,没有感觉,即即便是将你们俩放入同一个澡盆里,也也擦不出什么花火,火花来。”

我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课上遇见吕梦雪的,那天中午小觅打比赛,叫我去替他点名。

(三)我走了,你的背影很美

马哲是所有专业的必修课,也是最无聊的一门课。常常是老师在上面讲得天花乱坠,同学们在底下侃个海枯石烂。有时候说着说着,老师的声音突然没了,于是同学们都静下来,抬头看黑板。老师沉默了半天,挤出一句话来:“我已经习惯了,你们继续吧。”片刻的安静之后,教室里又恢复了喧闹。老师没辙了,只能给大家放电影。

点名是老师的杀手锏,学校里没一个老师上课不点名的。曾经有北大新来的一个老师,想学那些凭着个人魅力、上课不点名教室里也会座无虚席的知名教授。第一次课,同学们都到了。第二次课,只有班长、学委等寥寥几人到场。老师走进教室,愣了半天,还以为自己走错了。

哲学老师最让人觉得他充满智慧的是他的点名方式。他点名没谱,你永远摸不着他在什么时候点名。有时候刚打上课铃点,有时候课上到一半点,有时候下课前一分钟点。这样你迟到不行,早退不行,中间想溜出去一会儿也不行,而且他点名时你若不在场算是旷课。有时候他挨个挨对着点,有时候抽着点,有时候他发下一张纸来叫同学们写下自己的姓名然后他数人头,有时候你苦熬死挣了三节课结果却听见他说:今天不点名了。无招胜有招,真是孙子的孙子,兵法与权谋术的最高层次丫竟拿来对付我们这些手无寸“权”的学生。

那天刚打铃他就挨个挨个地点名,喊出“吕梦雪”三个字的时候,教室门口出现了那个注定要跟我发生关系的女孩。她冲着老师点了一下头,嘴角挂着一丝诡秘地笑,似乎暗自庆幸刚好赶上老师的点名,然后走向一个空座位。

吕梦雪弯腰坐下的时候,我隐约听见老师喊小觅的名字,直到老师说冯小觅到底来没来,我才惊醒过来,傻冒似地站起来,大喊一声“到”,无数异样的目光立刻集中到坐在教室后排的我,老师也瞪着一双牛眼。所幸小觅经常旷课,老师并不认识他。老师说你再有一次课不来就不能考试了,我不住地点头,他才接着往下点。大家收回了异样的目光,吕梦雪也回过身去。我向坐在旁边的学姐要了吕梦雪的手机号,在这过程中,吕梦雪回过头朝着我这方向望了两下,嘴角仍然挂着笑,只是笑得更诡秘,更让人难以捉摸。

刚把吕梦雪的手机号输入我的手机,手机震动,显示来电。电话来自上海的复旦,自从上大学以后,我跟电话那头的女孩联系变得越来越少。看着手机上显示的“爱芊芊”,我本是想挂上,可还是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从后门溜出了教室。

“若水兄,好久没跟你聊天了。”爱芊芊真名叫何芊芊,她不是我妹。在我的手机名片中,为了便于查找,所有经常联系的人,我都在他们名字的前面加上一个“爱”字。

“恩,我正在上课呢,改天再聊吧。”我想尽快地回到教室里去。

“我记得你今天没课啊。”何芊芊的记性出奇的好,我都忘了我什么时候跟她说我那天没课的,我估计她能考上复旦全凭这吓人的记性。

“恩……是一个学者的讲座,我挺感兴趣的,改天再说吧,挂啦。”人若是没有一点即兴撒谎的能力,那他不是累死,就是烦死。

“好——吧——”何芊芊将“吧”字拖到一半的时候,我挂上了手机。

我弯下身,正准备悄悄地从门际中溜回到座位上,却听见老师生气地骂道:“冯小觅哪儿去了,太过分了。这门课都快结束,今天才第一次来上课。上了还不到五分钟就溜走了。当上我的课是上公共厕所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们转告冯小觅,这次仍算他旷课,下次再不来算他零分。”

我迅速地缩回了身子,站了起来,犹豫着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踱着步子,教室靠近楼梯的这一面没有窗,老师看不见我。我想我进去跟他解释一下,或许小觅的这次旷课可以划掉。可我实在提不起勇气当着众多陌生学长的面跟疯狗似的老师解释。对我来说,喊出那一声“到”已经是极限。算了,还是硬着头皮回去见小觅吧。

我的脚步最后停在了教室的后门,教室的后门上有一块小窗,我不知道我在那里站了多久,我只记得吕梦雪无意中回头发现我时才转身离开。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给吕梦雪发了第一条短信:“我走了,你的背影很美……”

“谢谢。”吕梦雪很快给我回了短信。

世界上没有不喜欢男性赞美的女人,好像倾听男性的赞美就是女人天生的权力,而殷勤地在女人面前讲一些漂亮的、肉麻的、甚示恶心的恭维话就是男人天生的义务。

最新的科学研究认为:一见钟情多半是自恋。我一直怀疑科学家做这样的研究多半是吃饱了撑着,人类丰富的情感世界岂是在冰冷的实验室里拨弄几下酒精灯、试管和量筒什么的就能随便测量得出,而科学家却常常端起他们权威的头颅,做着类似这样无聊的傻事。

不过,我那天下午确实是有点自恋。因为后来据跟吕梦雪同宿舍的大姐也就是我向她要吕梦雪手机号的那位学姐地汇报:吕梦雪当晚在宿舍里哭了,而且似乎还哭得很动情。我想我没有这么大的魅力,第一次给女生发短信竟让女生激动得泪流满面。吕梦雪一定是有一个心里特喜欢的人,而我无意中恰好扮演了那个人,并且无意中击落了她的梦。

(四)我相信我的直觉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准确的。在后来的两周里,我给吕梦雪发了无数的短信,她都没有回我,而且我自愿无偿地去替小觅点了几次名,也始终都看不见她的踪影。直到有一天她给我回了这样的一条短信:“你到底是谁?到底想说什么?为什么不一次说完?阿?”

当时我正坐在公交车上,下一站是北体,我在北体选了一门叫体育舞蹈的选修课,学院路的所有高校组成了“学院路高校共同体”,每个学校开设的选修课都可以任意选。因为之前除了两字“谢谢”之外,吕梦雪一直没给我回短信。突然收到火气这么大的一条,我顿时慌了阵脚,手心直冒汗,握手机的那只手不时地在裤子上抹一抹。

公交车到北体站时我浑然不觉,直到连续过了两站地,我才能将注意力分配出一点到现实中来,急急忙忙下了车。我独自走到路边的一片空地,蹲坐在一棵树下。编了一条短信,不如意,删了,又重编了一条,如此反反复复地折腾了半天,终于拿出一条让我稍感满意的短信——

“不要生气嘛,大姐。你一生气我就吓得不知所措,就像小时候做了坏事不知道该怎样去见我妈。这不,我刚才坐在公交车上,你这一生气把我吓得坐过了站。我是你的学弟,你可以叫我小蓝,不要生气嘛。”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难道仅凭一背影?这也太假了吧,你也是双鱼的吧。”

“我注意你很久了。同你一样,我也不相信一见钟情,我只相信日久生情。还有,我相信我的直觉。”

我想她所说的“双鱼”,大概就是双鱼星座吧,在我的生命中,常常会出现双鱼座的女生,可是很次都给我带来伤痛。

“我的生日是‘六一’儿童节,我妈说我永远长不大,就是因为在这一天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

“我长得不好看,人也挺次的,你的直觉错了,提前祝你生日快乐。”那时刚好是儿童节前夕。

“不,谁说你不好看,你告诉我,我跟他急。”

“你可能认错人了,我长得很一般。”

“披肩齐眉的黑发,加上一副咖啡色边框的眼镜,眼镜下面闪着一双充满惊奇的眼睛,这不就是你吗?”

“头发本来是斜着的,因为懒得梳也就这么挂着,咖啡色是传说中变态杀人狂最喜欢的颜色,目光是永远的呆滞无神,眼睑却是惊世骇俗的吓人。”

如果说,在这以前我对吕梦雪的感觉就像所有的男生刚开始追女生通常都会有的厚颜无耻的殷勤和自作多情的自恋,那么在收到吕梦雪的这一条短信的那一刻,我发觉我是真的有点喜欢上这个女孩了。

吕梦雪远不是她自己所形容的那么恐怖,而我敢保证我对她的描述是绝对的客观,倘若是有所偏颇,那也是吕梦雪远远要比我所描述的还要卓美颖奇。

此外,吕梦雪在收到我短信之后几乎不到十秒钟就给我回了。这种谴词造句的能力和文字背后的想象力是让我吃惊的。更让我吃惊的是,吕梦雪的自我调侃中隐隐透出了一种随意而又很独特的个性,这正是我这么快就跌进去的原因。

“文学天赋不错啊,平时都看些什么书?”

“什么都看,尤其是稀奇古怪的那种。”

就这样,像所有短暂而精彩的生命,我和吕梦雪的相遇也有着传奇的开始。还有什么比爱情降临时的感觉还要幸福呢?坐在路边等着吕梦雪回短信的时候,我常常莫名其妙地冲着大街上的行人痴痴地傻笑,而他们则回以我当正常人无意中看到精神病人通常会有的那种目光。

这又有什么呢?我完全不在乎,我变得像一位拥有万千臣民的君主那样襟怀宽广,哪怕是有人上来给我几拳,我也会像一个慈爱的父亲在原谅自己儿子的无知那样原谅他们。

我完全将那天下午的选修课抛在了脑后,而那本是大一时我最喜欢上的一门课——体育舞蹈,学院路各所高校的美女在此云集,相貌身材无不是出类拔萃、倾校倾城。然而,男生却少得可怜,我估计男同胞们要么是出于对自己相貌和身材的不自信,要么是缺乏我这样的厚脸皮,总之,尼多粥少。我不得不带着两个舞伴,一个是北科的,另一个是北师的。在她们的轮番温柔轰炸下,三节课下来,我常常累得不行。

然而,这又算什么呢?正如小觅所说的,两个人若是没有感觉,即便是放入同一个澡盆里——现在是抱在一起也擦不出火花来,我要的是真正触及我灵魂的拥抱,真正跟我谈得来的,真正打动我心的,这才是爱情的奇妙所在。我真正期待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吕梦雪。

“小蓝恋爱,恋爱了,你看他躺在床上翻,翻来覆去的,脸上流露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弱弱智,弱智的笑。”小觅敏锐地觉察到我情绪的变化,并偷偷地将我的秘密泄露给侯占山。说就说呗,我无所谓,恋爱中的人没什么不可以宽容的。

“定定力,定力,注意你的定,定,定力。”小觅用手敲着我的床板大声地嚷起来。我没理他,只是冲着他呵呵一笑。小觅一个劲地摇头,踱着步子在宿舍里走来走去,不断地重复着三个字“没没救了,没救了……”

(五)三○三宿舍

三○三宿舍共有四个床位,常住居民三个——我、小觅、侯占山,后来还搬来了一个叫马不群的专科生。我住侯占山上铺,那时我年轻,喜欢爬上爬下的,而且上铺不会有闲杂人等的屁股伸得上来,比较干净。小觅住我们对面的下铺。中间搁一张长电脑桌,上面放有两部电脑,一个是我的,另一个是小觅的。

宿舍门的左边是一排柜子,柜子的侧面挂着一面大镜子,侯占山每天都会站在那面大镜子前,千万次地问镜中的自己:这么帅的小伙子,怎么就没有女朋友呢?

右边是小觅买的折叠式衣柜,里面挂着小觅和我的衣服,刘山占曾将自己几个月不洗的臭衣服搁进去,结果被小觅发现,勒令取出,责以拖地三周。

门的上方挂着一台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空调,马不群住进来之后,常常在夏天夜里将空调调到最低的16度,无数个夏天的早晨我都是被冻醒过来。

小觅和侯占山都是地道的北京人,我来自南方,操一口标准的南方“不”通话。小觅侯占山第一次听见我说话,他们说像是遇见了外星人,完全不知所云。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我说话的腔调渐渐地染上一些京味儿,而他们也学会了一些骂人的南方话。

马不群是东北来的,也不知道是他七大姑八大姨在北京住了一些年还是什么的,他沾亲带故地学会了一口较为标准的北京话,搬进来之后,经常得意地纠正我的普通话。起初我不觉得有什么,反正也是学,有人特意地教不是更好吗?渐渐地我发觉马不群没安好心,纯粹是故意刁难我。说一句被他连续打断了五六次,我火了,把他从床上揪下来,想揍他一顿。可惜没揍成,小觅侯占山把我给拦住了。

小觅的父亲是搞艺术的,开了一家画店,展卖自己的作品,小觅不想走上父亲的老路,高考填报志愿时,他选了中文系,想做一个有为向上的文学青年。上到大三,小觅发觉自己走错了路,文学不是教出来的,在课堂上吸收了古今中外不同风格流派的作家作品,反而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了。

于是,小觅另辟蹊径,从中文系转到了历史系,想到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中去寻找文学创作的灵感。由于大三才转进历史系,很多基础的东西都没有掌握,一学期下来,五门功课几乎全挂。小觅不得不留级,降到了吕梦雪的那个班。

侯占山是一块宝,从小就很被父母看好。还在地上摸爬着勉强能坐起来的时候,父母将一把电子琴放在了他的面前,侯占山兴致勃勃地用两只小手在键盘上砸个不停,夫妻俩相视一笑,兴奋地抱在一起——天才啊,未来的莫扎特没准就是咱们的儿子!

侯占山咿咿呀呀地从嘴里发出一点声音,父亲又乐了,他发觉侯占山的声量比别的孩子都大,没准就是中国未来的帕瓦罗蒂,于是,父亲用自己买烟的钱买回一盒帕瓦罗蒂的磁带,把录音机的音量调到最大,天天在屋里放那首经典的男高音——《我的太阳》。

就这样,在父母的苦心安排下,侯占山一生下来就沐浴在浓厚的艺术氛围中。

直到有一天,侯占山的姥姥来探望自己的外孙。看着自己的外孙一直坐在地上砸着电子琴,姥姥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兴奋地笑容,她把侯占山的母亲叫了出来,问道:“这孩子都两岁多了,怎么还不能站起来走路呢?”

好在姥姥的提醒,侯占山终于能站起来走路了,但父亲又为他报了少年足球班、少年英语班、少年美术班、少年武术班等等凡是天才少年应该学的都报了。

直至今天,侯占山还在新东方报了英语学习班,他四级没过。

侯占山的嗓门确实很大,但五音不全,大伙一块儿去KTV唱歌,他挑了那些难度对我们来说是极限的歌曲,比如《不见不散》、《One night in Beijing》、《得民心者得天下》等等,一拿起话筒,大家立马作鸟兽散,上厕所的上厕所,去倒水的去倒水。

此外,侯占山走起路来头重脚轻,歪歪扭扭,不像正常人走路。

马不群——正如他的名字所指的那样,非常的不合群。刚搬进来那天,我们问他说:“哥们学什么专业?”他回给我们一个诡异的笑脸,反问道:“你们猜?”猜他大爷的猜,好像我们仨从小就跟他换系裤腰带似的。

我们仨一般白天都有课,晚上十二点就熄灯睡觉,他不是,他常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十点左右开始起床,也不知道在外面做了什么,我们都躺下之后,他才翻宿舍楼的围墙进来。推开宿舍门,摸黑走到自己的床头,打开了他那晃眼的台灯,趴在地上满处找拖鞋。他的拖鞋没有固定的位置,换鞋时常常是坐在小觅的床上,双脚一伸,穿上了要穿的鞋,陡地一站,换下的鞋被他踢到了四面八方。

穿好拖鞋,马不群碰碰撞撞地拿起脸盆、毛巾、牙刷、洗面奶等洗漱的东西,愉快地哼起小曲上水房去了。

这时候,水房一定有三个人在那儿等着他,脸上一定都涂了一层又一层的洗面奶,马不群跟他们一块洗漱一块用英语交流,一个人首先用英语问了一句,其他三个人沉思了半天,其中一个皱起被洗面奶涂白了的眉头,支支吾吾地吐出一句英文:please say again 。

有时他们开一场小型的演唱会,甲主唱,乙伴奏——以牙刷敲着脸盆,丙是评委,丁是听众;有时他们四人来一段合唱;有时是男声四重唱;总之,唱得很投入,只是没一句在调的。四个澡堂歌手构成男生宿舍最亮丽的一道风景,大家上厕所时无不对他们侧目摇头,感叹此景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四个人当中有一个长得很像明星,我指的是女明星,当然,现代的男女明星性别都比较模糊,不仔细看是很难分辨出男女来的,我只能说他卷发细眉,肤白身长,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记得有一天,我从球场打球回来,满身是汗,光着上身就上水房,不巧他也在水房里洗漱,正在往脸上涂洗面奶。水房就我们俩人,我也没什么在意,只顾着往自己身上泼凉水。突然,我感觉好像有人一直在盯着我,侧过脸去,天啊,他正以一种十分异样的目光盯着我,那种眼神到现在我也形容不出来,而且他的脸上还挂着笑容。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这种恶心的事儿我以前只是听说而已,想不到今天竟降临到自己身上,我本能地冲出了水房,脸盆毛巾全都忘了拿。

马不群洗漱完毕,我和小觅都还没有睡着,因为他的台灯一直亮着。马不群上床了,但没有立刻躺下,而是拿出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化装品,也不知道那些化装品都是做什么用的,只见他一会儿擦脸,一会儿抹腋窝,一会儿搓腿什么的。折腾了半个小时左右,他终于熄灯躺下了,我和小觅长长地舒了口一气,总算能睡个安稳了。

马不群的入眠速度极快,这一点很让我满意,我最佩服的一种人是一躺下就能睡着的人,好像他们一躺下就如同电脑关了电源,身体里的心脏、血液、思维立刻完全停止。然而,马不群并不是像死人那样的睡着了,他打起了响亮的呼噜声。打呼噜也就罢了,这一点我和小觅都能忍,最不能容忍的是,他竟然一边打呼噜一边放出一连串的响屁。

自从被我揪下床要揍他一顿之后,马不群到学校外面的废旧店里买回了两个哑铃,常常只身穿一条裤叉,站在宿舍的大镜子面前,露出精壮的肌肉,手握哑铃,上下挥动臂膀,像军训一般喊着口号,尤其是我在宿舍的时候,口号喊得特别的响亮,似乎故意在我面前进行军事演习,向我炫耀武力。

(六)他快疯

由于学校的空间太窄,装不下因空虚而躁动、因躁动而澎胀的青春,我们不得不向围墙外面的世界伸展。学校也颇为心领神会似地将宿舍的围墙设得很矮,即使是深更半夜,学校的侧门也是半开着,为那些不眠的心,也为那些刷夜归来的人指出明路。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网吧里星际、CS、魔兽、网游等等单机的联机的游戏无不让人心往神驰沉醉不知归路;避风塘里麻将桌上的噼哩叭啦、啤酒桌上的觥筹交错、牌桌上的阵阵欢笑还有男女生之间的打情骂俏,无不让人开怀忘情不知今夕是何夕;街边的麻辣烫小吃、阵阵飘香的烤红薯与炒板栗、在深夜的天桥下摆出的煮饺子与烤羊肉串无不填充了我们空虚的生命。

我更愿意将自己的爱情放飞到外面的世界里去,不是为了向谁炫耀,只是因为在狭窄逼仄的校园里,我凝固了、冻僵了、不能跑又不能跳,我不会谈上恋爱的。此外,即使是在学校的外面,我也不想把自己的爱情摆在大街上,因为以直线和直角为主的北京建筑常给我一种难以接受的压迫感,而爱情是圆的,应该是在弯曲的小巷里发生的事儿。

校门对面的元大都遗址公园是我跟吕梦雪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元大都遗址公园是以元大都城垣为基础而建成的横贯海淀区和朝阳区的带状公园,长长的带状公园中保存和新建了许多反映元代历史的景点:城垣怀古、蓟门烟树、银波得月、鞍缰盛世、燕云牧歌、大都建典、大都盛典、龙泽鱼跃、古垣新韵等等。

“大都建典”和“大都盛典”是公园的主要景点,两者以大型组雕再现了元大都建筑的壮观场景与鼎盛气象。组雕以长80米、高60多米的忽必烈和元妃的石雕为中心,两侧拱卫着元朝开国时的文臣武将、天文学家郭守敬、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尼泊尔建筑师及雕塑师阿尼开等等共19个主要人物。

元代史专家朱老先生在给小觅吕梦雪他们上课时,就是拿着扩音器站在组雕面前给学生们讲解历史的,这样的露天课堂,连我这不是学历史的都不禁有点神往。

“银波得月”是离我校最近的一个景点。亭台与拱桥相映成趣,柳丝随风轻拂着小月河。小月河岸边的沼泽地上还摆放着一艘巨大的木船,船上平铺一层红木板,船头常常是游人驻足观望、合影留念的首选之地。我和吕梦雪就是在那个地方开始了第一次约会。

我站在船头上望着吕梦雪走进公园的入口,如同第一次在大街上看到的那样,吕梦雪身穿天蓝色的短袖,配上灰白色的牛仔裤,肩上斜挂着白色的单肩包,手里握着当时新出的N90手机。吕梦雪晃晃悠悠地走过低矮的灌木丛,登上漂亮的红木拱桥,横跨窄窄的小月河,像夏日天空中的一片浮云那样飘到了我面前。

在这过程中,吕梦雪始终没有将目光锁定在船头上,而是漫无目的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似乎对摄入她眼球的所有东西都很感兴趣,似乎又根本不注意;仿佛一个悠哉游哉的逛公园的人,好像她走上船头也只是无意中路过想看看而已,不是因为我跟她约好了在那里见面似的。

不知道是由于不敢近距离地注视着吕梦雪的眼睛,还是因为吕梦雪长得太高,我第一眼从吕梦雪身上捕捉到的信息是她的胸部一边大一边小,生于温带季风的北京女孩发育一般都比较晚。

不管你怎么想,搬出世界上所有语种的字典词典,找出所有骂人的字词来形容我也行,我当时第一眼确实是注视在吕梦雪的胸部上,我想大概这就是侯占山所说的一见钟“性”吧。

我天南海北地搜索出一些能够引起吕梦雪感兴趣的话题。我说我爱打篮球,她说她不喜欢打篮球,但喜欢看别人打篮球。她问我是不是在那个有许多高个儿的新闻班,我点了点头。她说她看过那几个高个儿打篮球,打得一般,有点遭蹋了他们那么高的身材。

她问我有多高,我告诉她我的身高,我问她是不是我比她矮点,她摇头说不是。片刻的沉默之后,我又搜出了一些话题,我问她我的普通话是不是讲得很遭,她说还行;我问她我的长相是不是有点对不起她,她说还行。

我找不出话题时,她问我是南方哪儿人,我说是南宁。她说她去过桂林,还有玉林,只是路过南宁,感觉那地方挺干净的。她说大连也是很干净的一个城市。她说她特喜欢干净的城市,北京就是人太多了,有点儿脏,有点儿乱。

就这样,我们俩有点呆、有点神经质、想法偶尔有点儿怪怪地聊了一下午。后来天上打雷了,是吕梦雪先听见的,她说要下雨了,咱们回去吧。我当时直想操老天爷,北京一个夏天也就几场雨,老天他爷爷的为什么偏偏在我约会的时候打他爷爷的雷下他奶奶的雨。

要不是最后看在吕梦雪对我好的份上,我那天绝不会放过老天。吕梦雪最后跟我说,你快点回去吧,要不下雨将你淋了会感冒的,晚上我给你发短信。这话顿时让我的心变得软软的,一下子平息了我与老天之间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

那天并没有下雨,只是打雷而已,北京老是这样的鬼天气。傍晚的时候,我回到了宿舍楼下,一口气从一楼冲到三楼,重重地将宿舍的门推开。小觅、侯占山都在,马不群也在。他们都瞪大了双眼,看不出我是过于悲伤,还是过于欢喜。

侯占山问:“怎么样了?”我扑到侯占山的床边,将他抱住,压在床上。

小觅站起来问:“到到底怎么,怎么样了?”我又转身跑到小觅跟前,也把他压在了他的床上。

坐在上铺的马不群莫明其妙地看着我,他死也不会想到,我当时想的是,爬上他的床,给他一个深吻。

我没有吻他,我冲出了宿舍,跑到了宿舍的阳台上,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望着远处马路上的行人与车流,还有更远处林立的高楼,我伸开双臂,喊出了我二十多年来最响亮的一嗓:

“我爱你们!我爱这城市!我爱这世界!”

小觅、侯占山闻声夺门而出,想走近我,又不敢走上前来,眼睛瞪得像鸡蛋一样圆,侯占山小声地跟小觅说:

“他快疯了。”

小觅说:“他已经疯了。”

(七)乖,听话

晚上我去食堂胡乱吃了个饭,上水房草草地洗漱完毕,就开始上床等吕梦雪的短信。我刚把身子靠在床头的枕头上,手机响了,拿起一看,天气预报的短信。

北京的天气预报有时候就像贴在电线杆上的淋病梅毒广告一样不可信,而且害人不浅。记得有一年秋天,我打算去香山看红叶,天气预报说,明天天气晴朗,最低气温20度,风力一到二级,适合户外活动。

第二天,我穿着短袖配上一条休闲短裤就出发了,结果到香山那儿一看,灰蒙蒙的一片,不但看不清满山的红叶,而且北风差点没把我从山顶上吹下来,回来后我得了一场重感冒。

等了大约几光年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手机终于又响了,我急忙抓起手机,不是吕梦雪的短信,是何芊芊发来的。

“若水兄,赶紧汇报一下你的近况,说说你最近看了什么好书,去了什么好玩的地方,看上了哪个姑娘什么的——”。何芊芊虽然称我为兄长,却常常以大姐或以我妈的口吻跟我说话。

“小老百姓日子过得还行,书没怎么看,外面也懒得出去,这学上得挺没劲的,姑娘倒是学摸上一个。”

“真的吗?哪儿的?她长得怎么样?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看样子,何芊芊比我还着急。

“我什么时候在你面前撒过谎,她是北京的,人长得不错,是我喜欢的那型,至于怎么认识的,那要几天几夜才说得完。”

“你们认识有那么长的时间了?我才两周没跟你联系,你之前为什么没跟我说?”

“没你想象的那么长,也就两周的时间。”

“我们的小蓝恋爱了,呵呵。”这话本该是我爸妈说的,何芊芊却俨然以我的爸妈自居。

记得小的时候,我爸妈说过类似这样的话。那时候,何芊芊与我上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我们的成绩都不错,在班上不是她拿第一,就是我拿,我们俩在学习上暗暗较劲,你追我赶,各不相让。有一天,何芊芊上我家向我借本书,我给她书时,正好准备上课,于是我们俩一块儿出门。我爸妈当时特坏,送我们出门的时候,他们一脸神秘地笑着对何芊芊说:

“芊芊,别在前面跑得太快,害我们的小蓝追你太累。”

不知道我的爷爷什么时候跟何芊芊的爷爷在酒桌上一起都喝高了。我开始懂事的时候,就有一帮比我稍大的小孩指着何芊芊跟我说那是我的媳妇,有时候他们当着我的面喊何芊芊叫蓝家少奶奶。

何芊芊当时只知道满脸通红地傻笑,我则满地找石头,掷石头吓跑他们。这事儿很快在我们就读的那所小学里传开了,于是,何芊芊每天都要红几次脸,而校园里几乎所有的小石头都被我捡起过。

后来,实在挡不住舆论的攻势,我烦透了,背起书包跑回家跟我爸妈说:

“我不上学了,你们去上吧。”

这是我上小学时第二次罢学,第一次是刚上一年级时,我经常把铅笔当做武器跟我的同桌开战,有时铅笔被我的同桌撅折了,有时是让老师给没收了。第二天准备上学的时候,我跟我妈说:“我不想上学了,上学没笔,老师不让上课。”于是我妈准备了十几打铅笔,我一提出不想上学,她立刻将一根铅笔放到我手里。

不过这一回我妈没有拿出铅笔,大概她猜出了是什么事,亲自上学校找校长去了,校长就是我的舅舅。第二天,舅舅在全校的集会上严肃地提到这件事,终于才平息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场风波。

风波平息了之后,我就立志要考上一个离家很远很远的中学,离开父母,离开何芊芊,离开那帮讨厌的小孩。

吕梦雪终于来短信了。问我吃饭了吗,洗澡了吗,上床了吗,咱们睡觉吧之类的话,我说我不想睡觉,睡也睡不着。她说:乖,听话,按时睡觉才能长个儿。

跟吕梦雪互道一声晚安,我兴奋地躺下了,不知那晚在床上挣扎了多长的时间,我只记得我数了一下马不群断断续续放出的响屁,大约有五十串那么多。

(八)天才是怎样练成的

侯占山与我同在一个班,同是新闻学专业。我为什么选了这个专业,这还得从小的时候说起。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我的作文就经常让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有时被印成好几十份,张贴在各个年级各个班教室后面的宣传栏上。

我的舅舅在我们那一带算是最有学问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尊敬。在宴会上,只要我的舅舅一开口,底下立马安静下来,即使是不懂事哭着闹着的小孩也收敛了不少。

舅舅的课讲得很精彩,他上课时教室后面经常坐满听课的老师,有本校的,也有别的学校的;教室的窗台上往往贴满了或是学生家长的,或是社会上一些我们不认识的人的脑袋。

舅舅的文章写得非常棒,那些要参加考试想继续深造的老师,常常请他给写几篇范文,他们好背熟了以便考试的时候用得上。

有一回,教我数学的小学五年级老师,他也想叫我舅舅写几篇范文。舅舅当时大概是忙不过来了,于是向他推荐了我。

小的时候,很少有老师亲自上我家,虽然我在学校里很捣蛋,但学习成绩一直都不错,家访的老师不知道该跟我爸妈说些什么。

看见数学老师敲开了我们家的门,我心里就开始犯嘀咕,听明了他的来意之后,我顿时惊喜交加。我把小时候所写的那些或是记叙一次有意义的升旗活动,或是赞美我奶奶那历尽沧桑的手,或是对邻居小三哥抢走我玩具一事大发感慨、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说他的这种行为非常恶劣等等六七百个字的作文全部给了他。

老师喜出望外,临走的时候还对我爸说这孩子将来在文科方面一定大有前途,我爸乐得牙齿都要飞出来。老师走了之后,他拍拍我的肩膀问:“将来当个记者怎样?”我点头说:“当就当呗。”好像记者的职位已经在我父亲的安排下、在未来的某个地方等着我、就差我愿不愿意似的。

我选择新闻学的真实想法是,我不喜欢给自己贴上文学的标签,整个读书时代,我没有加入任何的文学社团。在我的印象中,学文学的、搞文学的、或是码字的都是弱不禁风、大病三年而不死的样子,我骨子里厌弃一切病态的东西。我希望在我的大学时代,既能在课堂上学到一些有用的知识,又能扛着摄像机大街小巷地去捕捉真实的生活。

侯占山为什么选了新闻专业,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一定与他的父母有关,侯占山的一切都是父母给安排好了的。也许是他父亲在哪本杂志上看到关于普利策新闻奖的报道;没准是读了某个知名记者写的一本传记,像所有天才的传记那样,这些书通常都会罗列出成为知名记者的必备条件:

一是体魄雄健。

二是能言善辩。

三是悲天悯人的情怀。

侯占山长得跟牛一样壮,自然具备第一个先天的条件。至于侯占山的口才,那已不是简简单单地用“能言善辩”这四个字就能随便估量得出,如果天才真的像爱迪生所说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那么侯占山就是真正的天才。

且看天才是怎样练成的——侯占山每逢上街遇到推销洗发水的、增高的、健身的、美容的、丰胸的都会挤上前跟他们搭讪,咨询有关产品的性能、功效、有无副作用、生产日期厂家什么的。曾经有三个推销家教兼职的来到我们宿舍,跟侯占山侃了一下午,结果让侯占山给侃晕了;三名推销员被迫举手撤退,临走时还要了侯占山的手机号,说想请他们的经理来见识见识,也让他明白什么是真正的高手。

侯占山的口才主要体现在“声量大”与“见识广”两个方面。侯占山无论上哪儿都会随身携带一个容量为两千五百毫升的水瓶,以便随时随地都能清亮嗓门。侯占山曾经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辩论赛,初赛时就先声夺人地以高亢的嗓门将对手与评委全部震晕,使我校参赛队伍顺利地进入第二轮;后来复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众评委纷纷举牌,以危及听力健康为由强烈抗议侯占山继续比赛,我校辩论队为此铩羽而归。

侯占山竟选学生会干部,按规定,每名竟选的同学都有五分钟的演讲时间,前面演讲的几个同学都只是做了一下简短的自我介绍。轮到侯占山的时候,他采用PPT的形式,将他上小学、初中和高中所获得的荣誉一一向大家展示,有照片、证书、老师的批语等等。

演讲了十分钟的时候,底下的评委向他暗示演讲已超时,但侯占山装作没看见,继续往下说。说到二十分钟的时候,评委实在忍不住了,站起来请侯占山尽快地结束演讲,却听见侯占山说:“我才讲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后面还有好多精彩的照片没给大家看呢。”

至于成为知名记者的第三个条件——悲天悯人的情怀,何谓悲天?何谓悯人?侯占山父亲有点摸不着头脑,但身为北京市公务员的侯占山的父亲,以他多年的工作经验,他知道不是所有的“天”都有可以随便“悲”的,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任意“悯”的,“悲天悯人”纯粹是一种看上去很美的玩意儿,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

总之,侯占山像毛泽东去安源那样一手拿着他那容量为两千五百毫升的水瓶,一手提着父亲给他买的二万五千多块钱的摄像机,双脚踩着一双二百五十块钱的高帮旅行鞋,满怀着坚定与崇高的理想踏进了新闻班。

新闻班第一次选举班委时,本着我国一贯的民主选举制,班主任在黑板上写下了系里推荐的几个班委名单,让同学们投票选举。我凭借入学成绩居新闻系第一的优势坐上了班里的第二把交椅——学习委员。

侯占山也许没在自己的个人简历中详细地写下过去所获得的荣誉,系里的推荐名单里没有他的名字,空有满腹的演讲才华却找不到用武之地。选举结束时,侯占山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像小布什拍着鲍威尔的肩膀那样对我说:“这该是职位不小的官了,放大了来说,你能与国家总理平起平坐什么的。”

虽然第一次选举班委时没有被提名,但这并不影响侯占山立志要当新闻班的班长。他积极地为同学们收作业、发课本、传达系里的通知等等,还主动担任了多门课的课代表,以实际的行动向同学们表达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愿望。

第二次选举班委,侯占山还是不被提名,但他毛遂自荐地走上讲台,发表了一通感人肺腑的演讲,向大家郑重地承诺说,新闻班在侯占山的领导下一定能够实现人人爱学习、人人拿奖学金的伟大目标。投票结果显示,侯占山得了三票,其中一票是我投的,一票是他自己投的,还有一票不知道是谁投的。

第二次竞选失败之后,侯占山的信念没有任何地动摇。他一如继往地为同学们做事,风风火火坦坦荡荡苦苦辛辛勤勤。终于盼来了第三次选举,侯占山依然向大家承诺他的伟大构想。然而,命运又跟他开了一次玩笑,侯占山还是只得了三票,别的同学得票最少的也不低于十张。

再次落选的那天晚上,侯占山趴在宿舍的床上,两眼发直,长叹一声:“三年了。”我安慰他说:“至少我跟另一个选你的人是真正支持你的,而且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小觅也安慰说:“没没事,有,有志者事竟成,中南海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着。”

(九)少壮不风流,老大徒伤悲

三○三宿舍常聊的话题免不了政治与女人。天子脚下的百姓不会不注意天子的一言一行,就像上海的男人见面时一开口就是股票、基金、房价什么的,北京的男人凑在一块往往以某国首脑今天来访、台湾又有什么新动向、十几大即将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等等此类话题开聊。当然,上海的男人也会聊到政治,北京的男人也会谈到房价,但最后一定都会集中到女人的身上。

小觅在谈到女人的话题时,不会像侯占山那样古今中外地引经据典,但是小觅上过的女人比我们碰过的女人的手还多,即使是轻描淡写地谈到女人,也会紧紧牵动着大家的神经,无形中树立了一种权威。

侯占山在这一方面对小觅佩服得五体投地,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小本子,本子的封面用黑色签字笔工工整整地写下五个字——“冯小觅语录”,本子上都是记录了小觅平时无意中说出的某句经典的话,诸如“少壮不风流,老大徒伤悲”、“好好学习是为了找工作,谈恋爱是为了下一代”等等。

小觅闲着无事,除了谈女人,还喜欢在宿舍里哼着流行歌曲。歌词全都是经他修改过的,内容极不健康。小觅还将自己修改过的流行歌曲抄在一个本子上,题名为《九淫真经》,收录了诸如《壮阳水》、《骑李香》、《蒙娜丽莎的裸照》、《莫斯科郊外的狗屎》之类总共九首歌。

自从跟我扯上关系之后,吕梦雪成了大家谈论的焦点。侯占山平时在宿舍里除了背四级单词,就是打听吕梦雪的情况。小觅虽然跟吕梦雪同班,但他刚降下来一个学期,况且经常不去上课,并不太了解吕梦雪,小觅也想从我这儿知晓吕梦雪的一些消息。马不群不敢过问我的私生活,但我不介意让他知道我的一点喜事,前提是,他只能在旁边当一个沉默的听众。

侯占山首先摆出他那四条择偶标准,一条一条地对着问我:

“吕梦雪长得高吗?”

“跟我一样。”

“不怎么高嘛。”侯占山身高不过一米七零,却偏偏喜欢像北体打篮球的那么高的女孩。

“吕梦雪长得黑吗?”

“不黑,非常白。”

“两个条件不符合了。”侯占山对我们学校来自非洲的留学生很是垂涎三尺,天天去留学生宿舍门口转悠,盯上了两个黑得发亮的女生,但苦于自己英语水平太低,没敢上前跟人家搭讪,回到宿舍哀声叹气地告诉我们说:“如此佳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吕梦雪学习好吗,英语四级过了吗?”

“还行吧,只是不知道她四级过了没过。”

“这一条有待调查,下回你得好好问问她。”侯占山的床头贴着无数英文小条,都是名人名言,只有一条是中文的,上面写着两行粗黑的字“侯占山过了四级,小蓝骑自行车回家,小觅爬着回家”,这是我与小觅讥笑他的话,侯占山知耻而后勇,化耻辱为动力。

“吕梦雪会做饭吗?”

“估计不会,上次我在水房洗袜子的时候,给她发了一短信,问她会不会洗衣服,她说不怎么会,凑合洗。”

“这女生没法要,你省省吧。”

“去你大爷的,好像吕梦雪是你的女朋友一样。”我有点烦了,不想再搭理侯占山。

“吕吕梦雪有别,别的男朋友吗?”小觅这一问让我吃了一惊。

我想起了吕梦雪第一次收到我短信的那个晚上大哭了一场,那一定不是为我而哭的,那个人是谁呢?让吕梦雪悲痛万分的人,吕梦雪为什么不清楚他的手机号呢?吕梦雪知道短信是我错发了之后,为什么又这么快就接受了我呢?

“傻了吧你,没没,没听我问你话呢。”小觅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头。

“不知道有没有。”我的脑子开始有点乱。

“其实其实有,也没没关系,你可以抢啊,你可以将吕梦雪从他手里抢过来,抢过来,让丫滚滚蛋。”

“这不太厚道吧。”侯占山接过小觅的话说。

“女女生就是希望男生为她们玩命,她们巴,巴,巴不得全世界的男人都为她们打起来呢。”

马不群在宿舍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嗝,以证明他的存在。打嗝是他的一个习惯,就像放屁一样,不是由于他天天吃饱了撑着难受,平常从食堂打饭回宿舍,即使是刚吃下第一口饭,他也会打一个嗝,放一通屁。

“应该不会有,即使有,那也是已经分手了的。”我试着将那些令我头疼的猜想甩掉。

“你怎么知道,你们才认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侯占山说。

“直觉,我相信我的直觉。”

(十)第一次亲密接触

吕梦雪跟别的女孩不一样,她很特别,第一次在天桥上遇见她时,我的直觉就这么告诉我。吕梦雪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满脸的涂脂擦粉,一身的浓妆艳服。当然,她也无需那样做,真正的美女都不需要那样糟蹋自己。吕梦雪穿的都不是很贵的名牌,但自然地合身适体,散发出一种淡淡的优雅气质。

吕梦雪不像别的女孩那样爱逛商场,我跟吕梦雪约会时,从不去西单,不上王府井,不去中关村。我们只想上电影院看个电影;偶尔也去五道口转转,逛逛那些有许多稀奇玩意儿的小店铺;或是走进一家偏僻的书店,随便翻翻、随便看看;也不一定买,就是喜欢这种无所事事的感觉。

我们常去的书店是北大东门的万圣书园。那家书店的门面很简单,附近的发廊、避风塘、还有健身中心等等装修醒目时尚的门面完全将“万圣书园”四个简朴的隶体字给掩没了。那家书店没有像大多数的书店那样门庭广开,只是开了一扇小门,而且是侧着开,门上还挂着珠帘,时常是半掩着。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在那一排店的前面走了来回好几趟,好不容易发现了“万圣书园”四个字,却找不到进去的门。我望着挂在二楼的招牌与开着的玻璃窗,心想难道来这儿看书的人都得会绝世武功非得从下面飞上去不成。我沿着那排店左右都走到了尽头,我想应该有个后门什么的,可那一排建筑是连着的,两边都是长长的一面墙。

我再次走到招牌的下面,几乎绝望了,才瞥见那扇侧着开的小门。我走上前去想推门,双手却是像受到了刺痛似的迅速缩回,这哪里是书店的门,这简直就是少女的闺房。我退回几步,正犹豫要不要冒着私闯少女闺房的恶名进去看个究竟,门从里面开了,一只少女的手将珠帘拨开。

我转身、撒腿、没命地狂奔,跑出一百多米远。回头一看,少女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两人手里都提着一个塑料袋,上面印有万圣书园的标志,这才让我停了下来。

推开那扇门,走进了我理想中的好书店,北京也许没有比这更好的书店了。这里的书种类齐全,除了那些功利性很明显的畅销书,除了那些经不起一读的甜俗流行小说,你几乎都可以找到你想要的书。

如果你只是想随便看看,你尽管看,没人打扰你。这里的服务员不会像有些书店的服务员那样紧紧地盯着你,或是假意上来问你想找什么书,而其实是想催你要么快点买、要么赶紧走开。

在这里看书,你不会有丝毫的心理压力,你站在书架旁随意地翻看也行,你找一个角落坐在地板上独自享受也行,耳边会有轻柔的轻音乐作伴。你爱看多久就多久,看到书店关门打烊时也行。这里的人不会很多,说话的都尽量压低声量,走路的也都小心地移动着步子,仿佛是走在摊开的书页上。

书店的门那么设计是很有道理的。不是故作清高地想拒谁于门外,也不是一小撮趣味高雅的人隔绝尘世的去处,而是,书店不像商场与超市,不是人越多越好。

因为读书始终是个人的事,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情感交流,是读者与作者亲密的二人世界,何来那么多的第三者与旁观者?如果开书店纯粹是为了赢利,那干脆别开的好,玷污了人类高贵的精神结晶。

我与吕梦雪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不是在书店里,而是在北体的体育舞蹈课上。打算带吕梦雪去跳舞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想好了,也许是想象力太旺盛的缘故,跟吕梦雪八字还没一捌,闲着发呆的时候,我就常常憧憬着我与吕梦雪的美好明天。

自从与吕梦雪的第一次约会之后,我就开始设想我们的第一次零距离接触,我把身上所有可能与吕梦雪碰触的身体部位筛选一遍,从下到上进行了排列一一

一是脚部。假设我无意中踩了一下吕梦雪的脚,当然不能下脚太重,只是轻轻一踩。

二是大腿外侧。假设我们并肩走在拥挤的人群中,两旁的人群将我们挤靠在一起。

三是手部。假设吕梦雪即将摔倒在地,我及时地拉了她一把。当然,我不会轻易出手,因为恋爱中“牵手”与“分手”都跟手密切相连,两者的转换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四是胳膊。假设我将它放在吕梦雪的肩上,或者放在腰上,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同。

五是嘴唇。假设我亲吻吕梦雪,我到底是应该将自己的嘴唇放在她素白的纤手上,还是放上她那披散着长发的后颈上,亦或是放在她白里透红的脸颊上,我多希望是能放在她那意味深长紧抿着的双唇上。

经过一番筛选与排列、假设跟对比之后,带吕梦雪去跳舞是最理想的选择。既能心安理得地用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吕梦雪的手,又能顺理成章地用一只胳膊搂住吕梦雪的腰,舞步乱了时还能水到渠成地踩住吕梦雪的脚,一箭三雕,我简直是、实在是、真他妈的就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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